1.废液处理原则:
对高浓度废酸、废碱液要经中和至中性时排放。对于含少量被测物和其他试剂的高浓度有机溶剂应回收再用。用于回收的高浓度废液应集中储存,避光、远离热源,以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,以便回收;低浓度的经处理后排放,应根据废液性质确定储存容器和储存条件,不同废液一般不允许混合。废液储存容器必须贴上标签、写明种类、储存时间等。
2. 废液处理方法:
含汞、铬、铅、镉、砷、酚、氰的废液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,实验室处理方法如下:
2.1含汞废弃物的处理
若不小心将金属汞散落在实验室里(如打碎温度计)必须及时清除。如用滴管或用在硝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过的薄铜片、铜丝收集与烧杯中用水覆盖。散落在地面上的汞颗粒应撒上硫磺粉,生成毒性较小的硫化汞;或喷上用盐酸酸化过的高锰酸钾溶液(5:1000体积比),过1至2小时后清除;或喷上20%三氯化铁水溶液,干后再清除(但该方法不能用于金属表面,会产生腐蚀)。
对于含汞废液的处理,可先将废液pH 调至 8~10,再加入过量硫化钠,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,再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,生成硫化铁沉淀可将硫化汞微粒吸附,然后静置分离,清液可排放,残渣可用焙烧法回收汞或制成汞盐。
2.2铅、镉
用碱将废液pH调至8~10,生成Pb(OH)2和Cd(OH)2沉淀,再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,沉淀物可与其他无机物混合进行烧结处理,清液排放。
2.3铬
含铬废液中加入还原剂,如硫酸亚铁、亚硫酸钠、铁屑,在酸性条件下将六价铬还原成三价铬,然后加入碱,如氢氧化钠、氢氧化钙、碳酸钠等,使三价铬形成Cr(OH)3沉淀,清液可排放。沉淀干燥后可用焙烧法处理,使其与煤渣一起焙烧,处理后可填埋。
2.4砷
加入氧化钙,调节pH为8,生成砷酸钙和亚砷酸钙沉淀,在Fe3+存在时共沉淀。或使溶液pH大于10,加入硫化钠,与砷反应生成难溶、低毒的硫化砷沉淀。产生含砷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。
2.5酚
低浓度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煮一下,使酚氧化成水和二氧化碳。高浓度可使用醋酸丁酯萃取,再用少量氢氧化钠溶液反萃取。调节pH后,进行重蒸馏,提纯后使用。
2.6氰
低浓度废液可加入氢氧化钠调节pH为10以上,再加入高锰酸钾粉末(3%),使氰化物分解。若是高浓度的,可使用碱性氯化法处理,先用碱调节pH至10以上,然后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。经充分搅拌,氰化物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氮气,放置24小时排放。含氰化物废液不得乱倒,不能与酸混合,否则会生成有剧毒的挥发性氰化氢气体。
2.7混合废液
互不作用的废液可用铁粉处理。调节废液pH 3-4,加入铁粉,搅拌半小时,用碱调节pH 9左右,搅拌10分钟,加入高分子混凝剂沉淀,清液可排放,沉淀物作为废渣处理。废酸碱可中和处理。
2.8 三氯甲烷的回收
将三氯甲烷废液依次用水、浓硫酸(三氯甲烷量的十分之一)、纯水、盐酸羟胺溶液(0.5% AR)洗涤。用二次蒸馏水洗涤两次,将洗好的三氯甲烷用无水氯化钙脱水,放置几天,过滤,蒸馏,保存于棕色试剂瓶中(不可用橡胶塞)。
3.废液处理注意事项
3.1 尽量回收溶剂,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,把它反复使用。
3.2为了方便处理,其收集分类往往分为:a)可燃性物质;b)难燃性物质;c)含水废液;d)固体物质等。
3.3可溶于水的物质,容易成为水溶液流失。因此,回收时要加以注意。但是,对甲醇、乙醇及醋酸之类溶剂,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。故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用大量水稀释后,即可排放。
3.4含重金属等的废液,将其有机质分解后,作无机类废液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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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